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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:经下沉督察发现,昆明滇池南岸长腰山近92%土地被房地产开发项目蚕食,滇池生态空间遭严重挤占。
据媒体披露,当着包括昆明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等官员,督察组与当地居民进行了这样一番对话:
这些年,中央对环境督察的力度一直很大,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。在此背景下,此番滇池曝出的环保案,具有很大的警示意义。
地形上,滇池是构造型湖泊。相较四周高山、丘陵、平原,滇池地势最低,能够蓄水成湖,但滇池不与其他水系相通。曾经有段时间,排入滇池的大量水污染物无从外移,水质日益恶化。
上世纪80年代,滇池保护与污染治理被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上议程。近40年间,各级财政资金持续注入,滇池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不断完善,沿湖居民、企业配合异地安置、产业调整,才使滇池水质恶化趋势有所好转。2020年,滇池水质已达“30余年来最好水平”。
所谓“最好水平”,总体水质也仅保持在IV类-V类之间直白点说,依然不适合与人体直接接触。
即便如此,有些开发商还是盯上了滇池:生态重地不能“亵玩”,那我造房子“远观”总行吧?
据生态环境部通报,2015年1月以来,在滇池南岸长腰山区域,昆明诺仕达企业(集团)有限公司陆续开工建设“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项目”。该项目规划占地3426亩(长腰山总面积的92%),规划建设别墅813栋、多层和中高层楼房294栋,建筑面积225.2万平方米。
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内,截至2018年7月,占地293亩的167栋别墅已落成;
长腰山外,靠近昆明市中心的滇池草海片区,25公里的湖滨带几乎被房地产项目占满,不少企业甚至打出“鼎级富人区”“私享万亩滨海湿地”等标语。
以上足见开发商对亲水景观房寄予的“厚望”。问题是,如果滨湖地区的土地全部建上房子,滇池水质改善难度会更大。
这是因为高密度房地产会引来大量人口,进而大量增加生活污水;污水处理系统可能不堪重负,天然草地、林地、湿地等自然生态调节系统又不复存在,更无从支援。
试想,即便在这儿买了房子,面对不宜直接接触、偶尔还有异味的滇池,房主们真能实现“鼎级”生活品质?
近年来,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、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、广西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遭破坏性开采等一批环保大案,都凸显出巨大的“私享利益”驱动。
通常,生态保护所需费用由国家或上级部门负担。生态出现破坏就是“既成事实”,拖久了还能成为“历史遗留问题”。到头来,还得由国家或上级部门出钱出力,进行漫长的生态修复。
这种“社会保护成本”和“私人开发收益”的不对称,也使自然保护区成了一些人眼中的“香饽饽”:挣了钱是自己的,破坏了环境,有政府部门修复,有利无弊嘛!
公开数据显示,中央和地方政府历年在滇池保护上的财政投入总额已超过600亿元。从2008年起,昆明市实施了“四退三还一护”(退塘、退田、退人、退房;还湖、还林、还湿地;护水)工程,其中大量公共财政资金用于群众搬迁、选址建设安置房。
谁料,腾退出来的土地还没来得及实现“三还”,就被开发成了别墅区与高尔夫球场。
在此过程中,地方财政的确从滇池开发项目中获得了土地出让收益,但地方政府在滇池保护治理上,可以说“态度不坚决、行动打折扣”,制度执行不到位、有偏差。
例如,2013年起,滇池区域开始施行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》,但《条例》对一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滇池保护设施规定不明确;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“生态旅游、文化建设项目”,也没有明确界定。对房地产企业来说,把别墅项目包装成“规定项目”,易如反掌。
又如,承担滇池保护具体任务的昆明市,迄今尚未制定自己的“昆明市保护滇池条例”或“滇池保护发展规划”。
用督察组的话讲,这叫“只算小账、不算大账,只算眼前账、不算长远账”。如果各地都只考虑一个地区、一个部门、一段时间的“小本本”,那么以保护之名、行开发之实的案例,一定会反复出现。
涉事项目某房屋不动产权证显示,权利性质为“市场化商品房”,产权来源为“商品房买卖”。
习高度重视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曾两次考察云南,均对滇池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出重要指示。
对滇池长腰山变“水泥山”一事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:“有制度不落实,有责任不履行,有督察不整改,实现绿色发展依然任重道远”。
本次曝光的滇池沿湖开发案例,很多也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“回头看”中被点名。但涉事企业不仅没整改,反而变本加厉
滇池一级保护区内,一处占地703.64亩的高尔夫球场长期违规经营,2016年至2021年3月累计营收1247.5万元;2015年10月,相关部门下发通知,要求该球场“立即停业并退出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”,但其拒不退出。
今年4月,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,该球场的整改终于有了“动作”:当督察组邀请地方领导现场检查球场所植树木,领导伸手一拔,插入浅层表土的小树杈便连根出土。
从拒不退出到虚假整改,球场生意照样如火如荼。这不免让人想起曾6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秦岭违建案。
从秦岭到滇池,表面上看,是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,认为问题不严重,或可延后解决;实际上,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治站位不高,未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,甚至在政治纪律上出了问题。
在2018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,习指出:“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一边生态环境质量仍然很差,这样人民不会认可,也经不起历史检验。”
环境保护是政治任务,更是政治承诺,是必须实现、不能有折扣变通的事项。转变发展思路,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,就是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的体现。地方政府必须摆脱“环境换GDP”的路径依赖,拒绝走“先污染后治理”的老路。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做得怎么样、讲不讲政治,是认真落实还是阳奉阴违、搞“盯车牌、假植树”这些小伎俩,老百姓都能看得见,想遮也遮不住。